號: 003187229/202210-00003 信息分類: 規范性文件發布
發布機構: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成文日期: 2022-09-29 發布日期: 2022-10-05 10:31
文  號: 宿政辦秘〔2022〕37號 性: 有效
生效時間: 廢止時間:
名  稱: 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州市健全 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的通知
政策咨詢機關: 市醫保局待遇保障科 政策咨詢電話: 0557-3060358

【公眾參與】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法律顧問列席
宿州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

來源:宿州市政府 瀏覽量: 發表時間:2022-08-26 08:34 編輯:信息公開

 

 

    一、會議通知

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知(部分內容):

市政府定于2022年8月25日(星期四)下午3:00,在市政府三樓第一會議室,召開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請市營商辦負責邀請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和法律顧問參加相關議題。

二、列席常務會議議題

五、15:35-15:45  關于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(草案)》起草情況的匯報

匯報單位:市政府辦公室

邀請列席單位:市委督查辦

列席單位:市司法局、審計局、市場監管局、發展改革委、經濟和信息化局、財政局、自然資源局、住房城鄉建設局、政務服務局、數據資源局、投資促進中心

三、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法律顧問參與情況

 

    邀請了6名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、法律顧問列席,就會議討論的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(草案)》議題發表意見建議。

呂劍(市人大代表、宿州市雅新服裝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)發言:

在這里提出幾點建議。一是免申即享。簡化申報手續,實現一次申報后,盡快兌現。二是無事不擾。在監管制度上,在企業立項建設、行政審批前期要嚴格法律法規要求企業完善各類手續,避免后期發現問題被處罰,影響企業經營。三是輕違不罰。對于企業存在的輕微問題,在社會影響不大的情況下,以教育幫扶為主,避免行政處罰對企業之后申報優惠政策產生影響。

總體來說,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》很全面,作為人大代表企業家希望條例盡快出臺,以法治化理念開拓我市營商環境新局面。

吳向東(市政協委員、宿州市徽香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、市燒雞產業協會會長)發言:

當前在疫情影響下,經濟下行壓力較大,建議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》出臺后,做好宣傳貫徹工作,提振在宿企業發展信心。

邱大偉(市政協委員、安徽大瑋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)發言:

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》非常好,內容具體實際,分別從優惠政策、合同履行、部門監管、法律服務等方面作出相關規定,考慮地非常全面,我表示贊成。

王瑞影(市政府法律顧問、安徽民之聲律師事務所)發言:

在國際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的情況下,企業經營受到嚴重影響,我市能夠及時地制定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》,充分體現了放管服改革要求,有力保障了市場主體平穩有序發展。條例第三條關鍵詞體現出的公平,能夠讓企業吃下定心丸,發展后顧無憂。另外條例全文體現了法治保障,涉及優惠政策兌現、合同履行等方面,強調了新官要理舊賬,以實際行動減輕企業負擔和糾紛,促進我市營商環境更優,讓企業在法治化的軌道上更好健康發展。

崔旗(市政府法律顧問、安徽三聯律師事務所)發言:

我市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建設與促進,離不開各級人民政府、政府有關部門、開發區管理機構和本市區域內的市場主體,共同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市場經濟規則。據此,提出以下幾點建議:一是明確市場主體義務。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商環境條例》第九條“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,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,誠實守信、公平競爭,履行安全、質量、勞動者權益保護、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,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”放在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》第三條中作為第二款。二是明確市場主體定義。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條關于市場主體的定義融入到《宿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條例》第五條中作為第二款。即:本條例所稱的市場主體是指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條規定的、并經依法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。三是適當修改部分內容。建議刪除第七條當中的“梳理”二字,并在第六條第一款中增加一句作為最后一句即:“并及時對已制定并實施的優惠政策進行梳理?!?o:p>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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